2013年1月30日 星期三

小振忠案,傳統紙媒的為難

有讀者、朋友及文友通過電郵、手機和面子書簡訊向我抗議,說我們媒體真奇怪,明明知道追蹤小振忠的新聞會對饒家造成二度傷害,卻還是緊追不捨,甚至把小死者的姨媽姑姐都拉到幕前了。

他們說,你們媒體一直說要關懷社會,喚醒社會,可是你們在責罵兇手的無情殘酷時,仍會回到饒家去挖他們的瘡疤,罵兇手5次也挖瘡疤5次,這就是你們說的平衡報導嗎?

你們媒體的中立,是各打五十大板嗎?你們有沒有覺得自己在作賊喊捉賊?

最受不了的,是你們好像是私家偵探一樣,一直去找死者家屬的親朋好友們問話,而且根本不知道受訪者和死者家屬的關係好壞,豈非是提供機會讓不喜歡喪府的敵人落井下石……?

搞不好,小振忠還是被你們媒體害死的,因為在你們的大肆報導之下,拐走小振忠的匪徒覺得他們帶著的是一顆炸彈,隨時會害慘自己,倒不如做掉他省了麻煩……。

每一則發給我的文字,無論發者是熟悉或不熟悉的,語氣都是咄咄逼人,但是我沒有受到攻擊的感覺,反而認為在某個程度上,國內多家媒體的確有在這條道德鋼索上徘徊。

但話又說回來,如果同類案件媒體只當一般報導的話,可能就無法發揮到喚起民間助力的影響力,等於是錯過了營救受害者的黃金時間,而在悲劇發生後,媒體也一樣被熱心人指責“冷處理”和“選擇性報導”。

所以說,很多時候媒體常被有心人為難,而這些有心人通常無法提出更好的建議,只提得出他們認為媒體必須檢討之處。

雖然說有心人多是斷章取義,但是我們也得承認,若非報導之中確實存在相關文字,有心人也沒有辦法“切頭切尾”之後,整理出用來攻擊媒體的文字。文字的奇妙,就是在於經過斷章取義之後,意思可以是相反的。

雖然說這是傳統紙媒的弱點,文字一旦印成報紙就是“一輩子的證據”,不像有心人在網絡上可以無的放矢,一遇到問題馬上可以刪除毀屍滅跡,但這也同時說明紙媒受到這種責任壓力的約束之後,就無法存有偏頗之心而留下更多把柄,也等於造就了紙媒最具有公信力的地位不是嗎?

小振忠案的情況,確可看到部份媒體初期報導有些許偏向懷疑饒父的趨勢,但很快就進入平衡正軌,可見同仁們時不時都在自我檢討。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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