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1日 星期一

警察不是鐵甲人,不應亂設路障在車海中穿梭檢舉

美麗的星期六夜晚,打完球後的回家路上經歷了驚險一幕,時間是接近半夜12點。

我走的是吉隆坡蕉賴至加影大道,向來這條大道在這段時間車流量都很大,主要是在首都市中心活動的人陸續回家了,所以收費站處的收銀通道有逾十條,朝向收費站的路也很寬,方便車龍排隊繳錢,這裡可是一個常年大豐收的黃金地盤。

收費站之後的路面也很寬大,以便繳錢後車子可以快點離開,不要阻住收費站發達,因此收費站的後方通常是無障礙,讓車子無奈繳錢之後可以踩下油門心不甘情不願的急速離去。

可是當天晚上出現一個奇景,車子繳錢後所見盡是一片亂七八糟的車龍,十餘條車道的車子繳費後,馬上便被稀疏的路障強硬指向約50呎外兩個出口方向,現場是一面混亂,而剛走過收費站的人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只有在車尾燈海中睜大眼睛搜索。

我終於在一大堆紅光中看到一個警察手上拿著一支約一呎長的紅色指示燈,也終於看到他那嚴肅得很的表情在紅海中尋覓車子,當他看到目標車子時,便看也不看其他行駛中的車子,只是緊盯目標並搖晃手上的長形紅燈朝他衝過去,然後指示對方橫跨行駛中的數十輛車子而過,到最左邊停下來接受在那邊等著的其他警員調查。

在這麼大片的路面上,這批警察所設的路障,就只是讓司機先找到拿指示燈在穿梭車海的警察,然後順著路障朝向出口時看到其中一個路障掛著“警察”的白底黑字牌子,然後再看到左邊遠處昏暗路旁有幾位警員在檢查幾輛車子。

然後就是一大堆莫名其妙,不知所措,不知因由的茫然車主在打起十二分精神避免撞到不知會從哪裡衝過來的勇警。

我相信大部份司機看到這種情況,心裡一定滴沽著這批警員不知在搞什麼鬼,怎麼如此亂開檔。

其實不是想懷疑警方設路障的動機,畢竟“偵查不公開”是警方的權力,但警方至少也得表現專業一點,讓公眾除了覺得可以信賴,更樂於配合,成為名副其實的警察之友。

至少,警方所設路障不應該是突然出現在繁忙的收費站之後百呎之內,而且也得安排緩衝之道,引導車流順暢規律的移向檢查道,並在之前設立告示牌讓車主知道前面是怎麼一回事。

再者,不應該把警察當成鐵甲人,任他們拿著一支手電筒在車海裡橫衝直撞追車子,萬一與車子相撞,車主被誤會拿車子當武器襲警,然後群警反擊,豈非會害民眾吃死貓?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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