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聞上得知,大山腳警局附近有間掛羊頭賣狗肉的腳底按摩院,暗藏春色,提供的足療服務進化成“足撩”,把男人身上其他的部位也一塊撩起來了,結果掀起許多家庭風雲。
小鎮春色已經令不少婦女驚覺婚姻變色,在無計可施之下,只好向報社求助,希望通過媒體的力量來引起當局的關注,繼而展開必要的行動。
我相信當讀者看到“求助報社”而非“求助警方”時,腦海裡一定有一些奇怪的想法,更何況警局就在附近。
我從小就在大山腳警局附近長大,對它的地理環境很熟悉。旁邊的一條街,在幾十年前便有幾間小型妓館,即是那種樓下是咖啡店,樓上有廉價妓女服務那種旅舍。
這些事我讀書的時代就已經知道,也分辨得很清楚,什麼事是不該沾,什麼人是不能參,警方更知道什麼事不該做,什麼人應該捉。我只是不知道為何那些地方很久才聽說被掃蕩一次,而不久後一定會在原處重開,老顧客都會回來。
不過,在那個有這麼多種誘惑包圍的時代,卻鮮少聽過歡場女製造家庭變色的故事,倒是娶二奶或三奶的案例常有所聞。
成長後也得悉在整個社會的變遷過程中,在淫業的部份已進入中國賣春女郎稱霸歡場的時代,而且幾乎是覆蓋大部份華裔聚集的大小市鎮和城鄉,連大都會吉隆坡也是如此。
所以大山腳的足療中心變淫窟案例,是整個大馬華人區的平常事,而且賣春的中國女郎除了在足療中心撩大哥,也在旅舍迎送嫖客,大山腳華裔家庭面對的“黃禍”,到處都在發生,甚至在樹林裡,在海邊,在山上的旅遊勝地,盡見中國娃娃向哥哥叔叔和阿伯們招手。
即是說,大馬男人是生活在隨時會遇到溫柔體貼中國女郎的環境中,隨時都可能會失控而接受她們的“貼體服務”,根本是防不勝防。她們濫用合法的旅遊簽証來馬偷偷當妓,跟你的家庭幸福本來就沒有關係。
所以婦女投訴枕邊人與她們一親芳澤後即變成負心郎而拋妻棄子,硬指是中國女郎的錯,甚至要求政府驅趕所有中國女郎,未免本末倒置,也是自稱受害的婦女逃避現實和對其他中國女性不公平的事。
首先,這一定是丈夫的問題,是他不能自制,婦女先要檢討的是夫妻間的關係,而非怪罪中國女郎,其二是執法當局的效率問題,也與家庭幸福無關。
如果所有中國女郎都有破壞家庭的能力,只能證明大馬男人太好騙,大馬女人太差勁罷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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