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警匪追逐撞死人,要一個說法

警匪追逐,是執法先鋒除暴安良,雖驚險但有助治安,所以事發現場的平民百姓只能自求多福,大家小心就是了。

過程中肇意外撞死平民,是意外中的意外,屬於突發狀況,不論是誰撞誰,執法當局總得有一個交代,而且是讓人信服的交代。

這是一個專業執法組應負的責任,反之,就是失職,霸道,無睹民命,追逐於市,卻魯莽得如入無人之境。

有什麼理由,要人民付出警方執法時的代價?有什麼問題,警方交不出一個說法?

須要經過什麼管道,才可以還他們一家公道?

◆從警匪追逐,匪撞死平民,警方無交代說起。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