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能不是自由市場下自力成立的私人企業,它先是政府以國庫的財力運作來造福人民的國有機構,後在政策的變化下私營化,而國能也向政府承諾,他們將繼續提供最佳的電流供應予人民,並矢言在合理的收費之下,保持提升服務和品質的精神。
所以,這塊由天上掉下來給國能董事部的大餅,雖然是當時的政府掌舵人讓一小部份人富起來的魔法,但他們仍得執行企業責任,確保國內電供是在穩定和合理的環境下運作,目標是朝向100%的覆蓋率,讓每一個凡有人居住的大馬任何角落,都可以亮起來。
如果國能確有做到以上幾點,即是在營運收入和服務品質兩方面都做到舒適的平衡點,還算是有企業良心,而責任和良心兼顧的企業,公司賺大錢,執行人員拿高薪,股票大起又何妨?這就是所謂的實至名歸。
但是,現在的國能在搞甚麼了?
就一個“偷電”的嫌疑,他們研發了新電錶來解決企業損失,這一點無可厚非,每一間企業都會為了保障公司利益而作出改革,但是一家在政府監督下營運的壟斷性企業,竟然以武力和強制性的追算方式強迫疑涉偷電的用戶配合他們的改革和還賬,就是荒謬了。
是甚麼條例允准國能以新電錶與舊電錶之間的用費差距,向用戶發出懲罰性的強制收費呢?是國法如此傾向國能,還是國能屬下執法人員失控而自作主張,衝動的向用戶發難?
可不可以是我在用舊電錶期間,因生意不好工廠生產量減少或是家裡正節約開銷?可不可以很巧合的在換上新電錶之後一切好轉,工廠加班,家裡冷氣全開,所以用電增加了?這豈不是等於說我在提升自己成為國能更大的用戶之後,反被國能懲罰,並淪為他們眼中的偷電賊?
你看他們的執行人員多離譜,帶槍帶棍帶一群人半夜出動,爬牆破門硬闖工廠,這種類似私會黨尋仇的動作,竟然是“半國營”企業的執行人員所為,講出來包你會嚇到外國人。尤其他們的目標,只是去換新電錶而己,這等於為客戶提升服務,何以不是在辦公時間禮貌到訪,文明接觸?
我們裝電話,裝網絡甚至是裝衛星電視,面對的一樣是壟斷公司的執行人員,但是他們會先跟用戶預約洽當時間才上門服務,他們穿著制服,帶著禮貌,臉帶微笑;他們不會吆喝,不會粗暴,不會阻擾我睡覺。
如果我沒付費,他們就會中止服務並以正常的方式寄來賬單收賬,賬單上清清楚明列明一切用量,如果我繳清欠費後繼續成為用戶,甚至是提升用量,只須照單付賬甚至獲得獎勵,那些壟斷公司絕對不會向我追收我過去“用少”的欠賬。
何以國能執行人員的態度和手法,竟然這麼糟糕得如狼似虎?
都說了,我們引入國能的電纜,是因為沒得選擇,如果有得選擇,國能這種服務品質必被唾棄,這可是另一類的引狼入室。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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