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日 星期二

小市民控告警察勝訴又如何?

好難才有一宗定罪的警員濫權案。不容易有這麼一宗警民糾紛,但可以證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足以振奮民權的案例,卻讓開個好頭的總檢察署自己搞砸了。

既然他們無私提控濫權警員,法庭也已宣判了,已經得到掌聲,何以還讓明智又正確的決定沒有好收場?

既然總檢察署在法宣判後還上訴,更顯示他們對此案的重視和誠意,何以又突然打無聲退堂鼓?

如果這一切都可以在各相關單位不知情下進行,豈不是在宣告法庭程序存在著一些漏洞?

難道說,小民告警員,原本就應該這麼難?

◆閱巴生60歲商人遭警察致傷後起訴政府、總警長和警察勝訴,但10萬元賠償金一年仍沒下文,總檢察署還私下撤銷上訴之新聞有感。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