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

不是說所有黑人都是爛

有同事說,我上個月寫的幾篇黑人課題引起一些黑人的朋友的不快,打電話來投訴我膚色歧視。那時剛好我出門,逃過被教訓。

其中一名讀者說,並不是所有黑人都是報紙報導的犯罪份子,他們之中也有守規矩的人,規規矩矩來大馬讀書,或規規矩矩來做生意,沒有案底,沒有吸毒,最多是逾期逗留。

所以他不同意我建議對黑人存有戒心的說法,更不贊同有關當局像對待非法移民那樣,向國內兩萬多名黑人展開漂白行動,以還回“好黑人”的清白。

他說,他的幾位黑人同學就是好黑人,讀書讀得比他還勤奮,不喝酒不抽煙,愛運動。

也有讀者來函罵,說我的“不租屋給黑人”論,是絕對的種族歧視,他認為只要查清楚他們的底,約法三章就可以了,並不是所有黑人都是爛的。

坦白說,我覺得讀者朋友們都說得有理,尤其唾棄膚色和種族歧視的情操更是令人尊敬,因為這種難得的高貴精神,也是大馬人數十年來所推崇和追求的理念;也是因為大馬人都感受到這種不平衡政策還存在於三大民族之間,才讓許多人都極度痛恨膚色和種族歧視的行為。

但要補充的是,我只是說黑人騙子很多,從沒說所有黑人都是爛的,誰交到好黑人作朋友是他的福氣,我祝他們友誼長存,永不變色。認為與黑人約法三章就可租屋平安者,我依然是搖頭不認同,因為跟著他們而來的黑人恐懼,仍會讓左鄰右舍感到不安,屋主收高租金是袋袋平安,但讓別人出入擔心,也算一種人情罪。

提起此事,是因為從上個月到現在一直都有黑人犯罪的事件發生,尤其是販毒案此起彼落,而前天警方破獲的寡婦被騙財騙色案,更是歷來最大宗的個人被騙事件,涉及款項高達500萬令吉。

這不是要以個案來阻擋讀者對我討伐的口水,而是覺得國內有記錄的黑人約兩萬名,人數可能不到印尼外勞的1%,但是他們在大馬幹下的罪案時有所聞,搞不好極有可能排在外國人罪惡榜上的首三名之內。

尤其從寡婦案中可看到,大馬的新聞自由和集會自由雖然還未成熟,但各種有助行騙的便利,卻是成熟到比7-11便利店還更便利。

騙案中被捕的15名黑人有居留証,也都持有學生証;他們有支票簿,生意來往註冊文件和公司蓋章;有20台手機和網路線等等,一般大馬生意人都未必有這麼完整的經商便利,但是這15個黑人學生卻樣樣皆備,所以這裡還傳達另一個訊息,即是大馬本身也提供給犯罪份子有利的行騙環境。

至於是不是大馬人尤其是“剩女”比較笨,對黑人來說比較好騙,可能黑人犯罪集團有他們的研究報告也說不定,我們自己當然不會承認。

我還想加強漂白論,最好能借用300萬名自願警衛團(RELA)成員去檢查每一戶黑人宅,讓沒問題的黑人都取得好黑人証,爛黑人的都揪出來送走或送進牢,一次過漂白,這樣對全國好黑人和大馬人都是好事。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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