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下重任的資深華團領袖鍾廷森在隆雪中華總商會2012年常年大會上說,大馬的社會亂象和政治暴力頻生,不僅損害我國的國際形象,也必影響招徠外資和旅遊業。
他指的亂象和暴力包括在首相於倫敦演講的場合喧鬧,到政治集會及演說地點踢場,砸車子,丟雞蛋,拋石頭,甚至去安美嘉的住家門口搖屁股和擺檔口。
鍾廷森建議政府在朝野政黨的共識下,成立一個由德高望重社會長者和退休法官組成的“政黨行為准則理事會”,負責管制和監督政黨的行為,以杜絕政黨違規和暴力亂象。
隆雪中華總商會在大馬是一個舉足輕重的華團強組織,會員名單上可說是“粒粒巨星”,盡見大亨,由他們來代表大馬華商說出心聲,就算未必全中也不遠矣,但以華商心聲來詮釋民間華社心事,命中率是多少?
如果我只是一般小販,店東,藍白領工人或家庭主婦這等小市民,首相太高倫敦太遠政治演說太無聊,我不會去管;砸車丟蛋拋石是小流氓,睬他們都傻;搖屁股開檔是幼稚加低級加愚蠢,只會讓人搖頭吐口水。
我不會把這些固定地點發生的風波當作大事,它小到警察都還不知會不會去捉人來訓誡,也還沒有阻礙到我找生活,如果連小市民都不會擔心,鍾大哥其實不必擔心到外資和旅遊業這麼高的層次。
就以中國、印尼、泰國和越南來比較就好了,哪一個地方的政治騷動或民間暴力事件比我們少?人家黑鎗、黑幫甚至是黑心食品都比我們多很多,但我們的財團看到機會的話,一定會籌資去那邊打天下,幾時怕過?那些無知蠢蛋搞的茶杯風波,哪算亂象,“亂鼠”而已。
此外,“政黨行為准則理事會”的建議聽起來確是崇高,怕也只是停留在“聽起來”的階段。回想幾個有相關德高望重人士在內的類似委員會和理事會,有哪個在人選的部份會達到“朝野共識”?又有哪個的建議或議決獲得重視?
以前提供給警方的百多項建議,今天製造出來的錯覺是警民感情破裂;趙明福案,結果是模糊的答案和不了了之的後續行動;最新由428集會逼出來的獨立調查團,何曾有過“朝野政黨的共識”的感覺?
當一個至高的權力機構欲成立另一個機構來確定他屬下的另外機構有沒有涉及濫權或其他閃失,而有關錯誤極有可能打擊權力機構的威信時,他們會挑選甚麼樣的人選?
拜託了,有關當局並非如搖屁股或住宅區擺檔口那些愚蠢之流,哪會做拿石頭砸自已腳做引狼入室的笨事。鍾大哥的神聖建議,怕是屬於美麗的幻想而已。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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