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交歡,是最高境界的靈慾交合,有情有愛。
它與一般男女的野合不同,裡頭包含幸福與責任,快樂與滿足。
縱然如此,雙方的迎合仍得建立在你情我願,禮尚往來,這是互相尊重。
任何一方逼行房,都是屬於單方面的慾念,只求發洩不顧對方,這就不是交歡,而是交惡。
這種野蠻的縱慾和需索無度,在另一半身上一樣是侵犯和傷害,甚至是與強姦同罪。
中國妻忍了10年,是她的能耐,若非為了孩子的未來,她應該走不到今天。
今天她走出來哭訴苦命,也在告訴姐姐妹妹們,就算是丈夫也不能硬硬來。
◆閱光明日報封面“慾夫每天要三次/中國妻叫苦10年,孩子面前被逼姦”新聞有感。
1 則留言:
这男人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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