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

既然說愛,就沒理由送三個兒女離開

媽媽說愛他們,卻丟下不管;爸爸說為他們好,卻要丟給別人管。
十月懷胎生下的孩子,哪捨得隨便送人撫養?
從早做到晚,列為城市窮戶的單親爸爸,哪有能力照顧3個年幼的兒女?
已經有3個愛情結晶品的年輕夫婦,又哪裡可以在沒有妥當安排孩子的成長環境之前說分離就分離?
3個無辜的小孩子,就這樣被他們不負責任的父母親當作愛情死亡之後的包袱,亂找出路。
孩子們不會明白,既然說愛,一家人為什麼要分開?
5口家庭分住5處,還是家人嗎?
這段親情今天處理得不妥當,明天,將造就全家人的遺憾。

◆閱光明日報封面“廚師無力照顧,拒外遇妻爭養/求人領養三兒女”新聞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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