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3日 星期五

該查不查,不該罰的罰,該還的免還,高深的政策

警方神勇殲滅5名作惡多端悍匪的大案,牽出了印裔為主04私會黨的狂妄,看他們出殯時送行黨徒的燃放爆竹又繞街而行的高調動作,國人都明白這是他們向警方的示威和不滿。

示威,大概是表現他們已經有足夠的實力和膽量挑戰警方;不滿,大概是他們認為5名兄弟所做所為,不至於要受到非死不可的制裁。

除此之外,黨徒們在警局和喪府外大寫“04”及高掛黨徽,也在明示他們就是私會黨徒,是殺人如麻,無惡不作的5名伏法兇徒的兄弟,要叫警察先生們看清楚。

只差沒說:我們都是私會黨徒,有本事就來捉啦,笨!

看警方的反應,是荷槍實彈的嚴陣以待,再加監視、設路檢、公開譴責和請04黨徒們“放馬過來”,並說警方不會輸給匪徒。

明明是私會黨狂徒們在不打自招了,為什警察不去把他們都捉回來?如果說是基於人道立場,讓惡匪的家屬們送死者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也可以在出殯後展開行動啊!

如果說警方大舉出動,到處設路檢,連一州總警長都荷槍實彈,全幅武裝走上街頭,只是為了監督可能發生的黑幫不滿領袖戰死而作亂,這行動本身就值得檢討它的實效性。

明明看到一大批可能涉及各種罪案的私會黨徒在送別他們惡貫滿盈,死有餘辜和惡有惡報的伏誅領袖;明明是大軍出動,完整武裝和人證物證擺在眼前,警方萬事俱備了,何以獨欠一聲令下,出手捉完“准罪犯”,只是登高叫戰,實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但是對沒有繳付交通罰單的司機,警方卻是無厘頭的嚴格,說要吊銷黑名單上百多萬名司機的駕照,因為他們是魯莽的交通犯,他們製造車禍,害到警方每一次的交通安全行動都失敗。

與04的准罪犯比起來,兩者之中到底哪一個才“比較有潛力”對社會造成更大傷害?警方把人力用在看04,卻打算要動用更大的人力去檢舉交通犯規,並說明只有從警員手中接到的罰單,司機不還才會被列黑名單,這對尚未被清理的警方害群之馬,何嘗不是一條財路。

另一邊廂,內閣決定不把借貸高等教育基金(PTPTN)但不還款的大學生名字列入中央信貸情報資訊系統,以避免影響到他們的前途,改而去協助和瞭解他們借錢不還的原因。

他們到底是什麼人?為何政府同意他們拿了納稅人的錢可以借錢不還?這個政策的公道與處在哪裡?
該查的不去查,不該罰的去罰,該還的不必還,政府的運作實在太高深莫測。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8月23日)

3 則留言:

扇语 提到...

师兄,你在何方?

鄭欽亮 提到...

師妹,我在台灣,週五晚回啦。

扇语 提到...

有声音响了,放心了。
记得去W 酒店的“紫艳”中餐馆吃槟榔花,好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