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看待我們的交通部?要如何形容我們選出來的奇特議員?天知道他們的腦袋裡裝的是甚麼。
兩年前,提高各類交通違規罰款的法案不是在民眾炮轟之下一讀就死了嗎?為甚麼它突然間再冒出來?
老百姓大力反對的法案死後重生,就像是蘊藏在地底下的百年幽魂遇到了新主人,他撕開了封條掀起了蓋,把幽靈釋放出來,擇人而噬,重新害世。
更甚的是,重臨的陸路交通(修正)法案比兩年前被轟回的更兇猛,將原本不少過300令吉至不超過一千令吉的罰款,提高至不超過2千令吉,交通部大官們到底是安甚麼心,確是充滿想像空間。
一般有腦子的做法,是當大官要重提被老百姓激烈反對的修正法案時,就連智商最低的人也知道,接下來要提呈的應該是改良版,比如大部份人民覺得罰款嚴格得不合理,就須改良到更符合人性才拿出來,這是最基本的為官智慧。
但是交通部大官卻是另類,人民反對之後他雖然收回,但卻不是把逆民法案送進碎紙機,而是加料後收起來,臥薪嚐膽兩年後再拿出來,似有不修法案不罷休之勢。
我不敢說交通部大官是抱著不滿兩年前提案被拒之心而加重罰金,也不確定是哪一條筋出問題,但此番捧著傷民提案重新進入國會殿堂,就已經是一件不可理喻的動作。
到底是甚麼原因使到交通部堅持要向老百姓施以嚴法?為甚麼連徵詢民意這個環節都不做?更奇怪的是,大選就要來了,交通部大官難道不知道這是替國陣政府“倒米”?
如果說“重罰之下,必有順民”是交通部大官的想法,那就太膚淺了,因為大馬不是全民皆匪,而真正的匪徒就是要為非作歹,就是要挑戰嚴法,重罰對歹徒根本起不了阻嚇作用。
除非交通部認為路上的“交通犯”已經猖獗到當局無計可施了,已經嚴重影響到人民和國家,但事實不是如此。
老百姓認為,每一天闖紅燈的車主,不會比在交通燈前破車鏡搶手提袋的匪徒更有破壞力;每一天超速的車子,不會比飛馳攫奪的匪徒更有殺傷力;每一天沒繳路稅的人數,不會多過逃稅的商人;車牌不合法的車子,不會危險過用偷車和假車牌幹案的匪徒。
現在的問題是匪案頻傳,不是全民皆為交通犯。
交通部如果成功提高罰金,怕是引來更多害群之警湧去路邊站崗關注車子示罰單,而疏於巡邏維安了,因為高罰款只會提高害群警的談判籌碼,對於馬路安全,誰也說不出有具體幫助。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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