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6日 星期三

反貪委會、選委會和警方鐵三角監督大選哪信得過?

反貪委會主席說,政府已成立一個由反貪會、警方和選委會組成的工作隊,旨在互相協調,以期可以更有效的監督大選的貪污情況。

這個聲明來得是時候,因為大選真的是要來了,民間必將出現各式各樣違規和違法的獲取選票行為,無論法令上有任何嚴格規定,為保江山,朝野兩方都必有候選人為加強勝算而冒險“買票”。

只不過,一個由向來被認為是政府伙伴的幾個執法單位組成的工作隊,會有說服力嗎?

不是說凡官方的一切努力都要否定,而是涉及單位向來的形象,決定了他們的公信力,才會讓人對他們的執法標准和公正充滿懷疑和想像力。

像選委會,以前種種不必多說了,就以淨選盟提出的8項大選訴求,他們同意了幾樣,又是以什麼思維來決定選項?是官方思維或是乾淨選舉的思維?是保護人民的選擇權或是某一方的執政權?

這方面的形象,選委會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只不過大選就快來,他們擁有的時間越來越少,少到可以理直氣壯的說這一屆已經不夠時間檢討。

反貪委會方面,幾乎是在他們稱為反貪會到改為反貪委會期間,始終無法讓人民相信他們是公平又公正的執法機構,反貪委會選擇性辦案的形象,無論是多年來被反對黨誤導或是老百姓的仇官心態作祟,它偏向一邊的形象已經深深植入人民心裡。

曾有官員辯駁,反貪委會不是有多次提控大人物的無私記錄嗎?但民間的回應是,國家的資源和財富從沒有停止流失,但被提控的大官到最後一定是沒事,控來有什麼用?簡直是浪費法庭的人力、財力和物力而已。

還有一種更激烈的說法稱,反貪委會將大人物提控上庭的過程,對有關大官反而是一種“解放”,因為經過整個程序後被判證據不足而無罪,不就是一個漂白的過程嗎?希望這些只是幻想,要不然官場未免太可怕了。

至於警方,他們最親近人民,最有條件成為老百姓的好朋友和最信任的保姆,可惜這些年來警員濫權和貪污的案例有增無減,雖然以警員人數的比例來說還只是屬於一小撮,但本來應該保護人民的警員反而變成傷害者,這種極端的反差太多,所以多一個都是太多。

民間甚至還有一個負面說法嘲弄政府,說警方、反貪委會和選委會像是國陣的第15至第17個盟黨,他們若對反對黨公平,就是對執政黨不公平了,所以當三個形象仍待改善的執法單位說會組成一個公平公正的監督大選工作隊時,公信力備受考驗。

只是都這個時候了,他們為什麼不是杜絕,撲滅和嚴打賄選,而只是監督呢?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3月6日)

1 則留言:

扇语 提到...

我弟弟赞说,《光明日报》做得最好。敢讲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