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9日 星期三

印尼kakak值得800令吉嗎

印尼女傭月薪要價800令吉,週假一天,值得咩?小學程度的kakak,底薪急起直追大學生的菲傭maria,精明的女主人有遇到選擇的困擾嗎?

有個朋友的印尼女傭幾個月前回鄉後,他們一直找不到合適的新女傭取代,女傭代理說,現在“貨源少”,因為印尼方面的供應商在搞古怪,沒有准証的“貨”就有,不過薪水已調高一些些……。

朋友不敢聘請非法女傭,便要求太太暫時辭掉月薪2000令吉的工作,自己看顧兩個孩子。前幾天見到他們,問起女傭,他太太笑說“不請囉”,我問為何?她回答:“重新跟孩子睡在一起後,我才知道以前失去了許多,孩子身上散發出來的‘乳香’和尿味,實在太好聞了。”

好奇怪的比喻,但我相信所有像我曾經與寶貝同睡一房的父母親,都瞭解這種言語難以形容的溫馨感覺。

他們也算給我聽,請一個kakak的負擔,在未喊漲價錢前,加上所有費用,平均一個月的薪水約800令吉,而且不管你去哪裡都得帶著她,各種費用算多一份。

此外,你每一天都要從公司打電話回家幾次,問寶貝吃飽了沒?洗澡了沒?有午睡嗎?有沒有想媽媽?廚房的Gas要記得關、門要上鎖、陌生的電話不要接、沒見過的人怎麼哄都不要開門……。

他們說,以上的種種壓力加起來遠遠超過2000元,孩子又叫kakak多過叫媽媽,哭著撒嬌說不要時是喊“nggak mau,nggak mau”,孩子交給她哪裡值得?我又何必要負擔對我沒有好處的第3個“養女”?

好高興聽到這則消息。這個時候只要聽到有人拒絕印尼女傭,我就覺得很開心了,這不是歧視的問題,而是攸關僱主尊嚴的問題。

大馬華裔家庭的女主人要偷閒而空出的“家務”,為印尼提供了數以十萬個就業機會,也讓印尼每年引進了數十億令吉的外匯,有甚麼理由付費的一方反而要處於“求女傭”的地位?沒女傭會死啊?去跟你的媽媽說,問她當年是如何一個人就可以照顧你們10個兄弟姐妹。

就因為10年來有3個女傭被女僱主虐待,所以起薪有理?是不是起薪了受虐待就“尚有所得”?每週一天假期是可以接受,但她們自由活動時所交的男性朋友,如何擔保以後不會變成主人家的不速之客?

我明白,以人口比例來算的話,那些在大馬為非作歹殺人放火的印尼仔只佔該國的一小撮害群之馬,或許不到10萬人。每年受印尼匪肆虐的大馬家庭,最多只多過被虐女傭人數的100倍以上,但我同意,這是兩碼子的事,不能相提並論,因為他們的國家領導不知道誰會去大馬搶劫殺人,只知道女工去到馬國當女傭是為國家創匯,建國有功。

所以他們可以漫天要價,底薪要800令吉?加加埋埋就超過1000令吉了,要知道,我國有幾十萬名高中程度的工廠員工都還沒有這個薪水呢。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09年9月9日)

1 則留言:

人生不过如此-沈兴.sim Heng.(1963)。 提到...

孩子如果可以自己带,是最好不过。给别人带过的孩子,是特别的生疏,就好像有隔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