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

AES系統本來是好,進入大馬卻變野蠻又霸道

人們口中的AES自動執法系統已經變成Ambil Emas Sistem拿金系統,非常負面。

大馬以外的先進國專家可能摸不著頭腦,為何這種科學証明有效降低車禍率的文明監管交通安全系統,進到馬來西亞卻變成非洲和尚“黑人僧”?大馬人真的這麼沒有水准嗎?

不是這樣的,我們才沒有這樣差勁,問題出在政府的決定。

把AES外包,就是把交通執法外包,再由私人公司把在第一現場拍到的車主違規證據交給官方去向車主收賬,然後政府與私人公司分享罰金,這不是豈有此理的決定是甚麼?

有官員還嘴硬的試圖強詞奪理,說拍照不是執法,官員發傳票才是,明明是先要拍照才有可能發傳票,官員還要玩弄字眼,到底是把人民當笨蛋還是他們自己愚蠢?

老百姓繳稅供養官員,官員找到一種已証明有效教育老百姓愛惜生命的交通監管系統,這是令納稅人感到欣慰的事,因為沒有白養他們,可是到最後卻交給私人公司去執行,而這種交易可以完成的其中一個原因,是預算收自人民的罰款足以讓兩家公司維持和政府不會減少罰款收入。

好像是說,當局和兩家公司都看死車主不會守規,或是一定有辦法捉到他們違規。

也讓人懷疑,當局已經放棄教育車主文明駕駛,轉而預算可以從他們的口袋裡掏到多少錢,可不可以讓拍到違規證據的兩家公司生存?扣完後當局可淨賺多少……。

另一個荒天下之大謬是,實行AES的終極目的是要達到人人守法,不要違規,也就是說這一天到來的時候,兩家私人公司將沒有收入,政府也失去巨額的罰款來源,天底下真有這種無厘頭的商業交易嗎?地球上真有這種“沒有未來”的愛心私企投資嗎?當局真的在追求這一天的到來嗎?

真是這樣的話,兩家公司的老板不是瘋了就是傻了,不然就是當局給予他們擔保,不會在人民安全時兩家公司不安全,就像大道公司一樣,給他們最低收入保障,賺不到的話政府保証賠足。

所以部長才敢裝模作樣的變成漢子大聲挑戰人民“不要讓AES賺錢你就守法”?

不過能夠把一個公認文明有效的執法系統搞到野蠻又霸道,還是得佩服這條漢子。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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