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虎豹飆車黨style,他們一來警察閃開

為甚麼200個人敢騎著摩多公然在眾目睽睽之下追打兩名開著車子的華裔青年?

他們之間並非有仇,而是發生了小小的意外,有個摩多騎士闖紅燈意外跌倒時,華青的車子剛好在旁;也不是200騎士見義勇為扮演兵捉賊,因為車內2華裔是人不是匪;也不是種族、宗教和政治衝突。

人們說,這是飆車黨style,凡飆車黨,必是成群結隊開著改裝摩多在大馬路上視死如歸的飆車,尋求速度與在死亡邊緣擦身而過的快感。

在他們奔馳與呼嘯的時候,噪音出來了,孩子驚醒了,百姓煩躁了;他們興緻一起,會侵犯路邊的女孩,會搶手提袋和背包,會怒視和拍打任何一輛擋在前面的車子,甚至對羅里拋石頭;他們若有人發生意外,會不分青紅皂白教訓對方,然後把對方搶光,再呼嘯而去。

如果是在原野,飆車黨就不是人而是如虎豹的肉食動物,普羅大眾是如小鹿般的獵物,任由牠們魚肉。

但我們是在文明社會,尤其是在一個警方一直說罪案率大幅度降低的一個馬來西亞,怎麼也會發生如荒蠻世界的野蠻獸行?

200個人與200輛摩多組出來的是一個中等戰車隊伍,何以他們浩浩蕩蕩的橫行於狹小的大馬公路時,完全不會驚動到警方?警方不是說加強巡邏了嗎?莫非飆車黨手上有巡邏隊出勤時間表和路線圖?

200輛摩多瘋狂在路上奔馳追逐車子和毀車打人的時候,至少會形成一場轟轟烈烈的街頭戰火,嚇到更多的孩子和老百姓,何以依然無法驚動警方?

顯然的,“飆車獸”的眼中根本是天下無警,也有不少案例顯示,警方就算是捉了飆車族也並沒有嚴判,若無涉及刑事或毒品,通常是作了記錄便放人,再加上以往荒謬議員的收容和包容飆車族的愚昧說詞,已讓飆車族認為飆車非大事也非大罪,因而妄為。

如今他們變本加厲了,橫行霸道了,明目張膽涉及刑事案了,簡直是變成集攫奪匪、搶匪和傷人匪於一身的合體悍匪,而且陣容龐大,大到超越警方的陣容,不知這是不是事發時警方剛好都不出現的原因之一?

鏡頭再轉至前天發生在都門的8匪搶劫24小時old town顧客案,也在證明匪徒人多膽大結夥幹案的其中一個原因,便是他們預算不會遇到巡警。

警方真的加強巡邏了嗎?罪案率真的是降低了嗎?警方就算警威不足,也得以更文明的數據來說服老百姓。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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