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公地道,追債夾惡,有時是形勢所逼的收賬之道。
但大耳窿為討債而逼死債戶,卻是慘無人道。
若非水淹至鼻,借貸無門,有誰會去借大耳窿?
借九千,還萬八,高利之高,雖說是借貸者同意的條件,但何償不是大耳窿乘火打劫,乘人之危?
大耳窿以催命方式追債,債戶以他的生命結束債務,結果一樣解決不了欠款,雙方都是愚昧的輸家。
俗語說盜亦有道,大耳窿在國法不容之下暗地操作,是屬於高利之盜,自有他們在某個領域生存的空間,但若常發生如斯無道的催賬惡果,總有一天神憎鬼厭,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閱新山德士司機被大耳窿逼債至上吊自殺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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