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2日 星期日

警察不要這麼爛可以嗎

沒綁安全帶,竟然被警方扣留三天,還加個“阻差辦公”的罪名;戒毒者在療程中去葯房喝美沙酮後,竟被壞警威脅索錢,不然拉去驗尿當吸毒者辦……。

馬來西亞警察的水平和形象,目前是停留在哪一個層次?

賄賂恐嚇有之,揮鎗亂射有之,栽贓誣陷一樣有之,其他較輕微的拳打腳踢嫌犯和污言穢語濫罵,更是民間皆知。

當然,不能一支竹杆打翻一船人,這對警方不公平,因為不是所有警察都是這麼爛,有問題的,犯錯的,濫權的,都會歸納為警隊裡的一小撮害群之馬。

我們只是不確定,會不會也有一些警隊濫權的案例沒有公開或不為人知?這個“一些”,是多還是少?

報章上,依然長期都有刊登警方大發警威,掃黃肅毒殺悍匪的新聞,讓人民看了拍手叫好,甚感欣慰。尤其中文報,更是圖文並茂,不只刊出警方的赫赫戰果,讓大家知道我國的毒品販運、各種罪案和悍匪實在很多,也刊出警隊阿頭們的照片,讓人民認識英勇的警隊大哥。

所以,在一些濫權事件被揭發,當英勇威權的皇家警隊阿頭回應的時候,只是口頭上義憤填膺的說會嚴查並公正處理,其實是不足夠的,而且查實後只以調職或停職更難獲人信服,因為王子犯法都與民同罪,警察濫權屬知法犯法,應該罪加一等才是。

在如今萬事都防不勝防的時代,既然警方的效率關係著每一個人以至每一個家庭的幸福,警方本就應該做得更多,大不了給他們再加薪又如何?

人民非常樂意相信警方的承諾,因為諾言實現的時候就是安居樂業時,但如果每次抱著希望之後卻陸續出現各種警員濫權案例,那種心情跌至谷底的失望,就是對警隊信心的崩潰。這種感覺,人民一點不喜歡。

人民最想看到的,是警察叔叔的神勇從報紙上跳到他們生活的四週,讓孩子們走路去上下課也不怕被歹徒擄走,情侶們在公園談心也不會被搶劫或擄姦,女生晚上下班可以放心走回家,午夜避開車龍去油站添油也不再害怕……。

不是開車犯了交通規則,卻被警察又罵又嚇;不是想要戒毒從良,卻被警察伺機賄賂為難;不是將患病的嫌犯扣留了,卻不給吃葯害他們病發;不是扣留人卻不管他死活,而是要照顧得更好,以助查案。

只要我們的警察都把自己和市民都當人看待,他們還是人民警察,仍是人民保姆。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1年6月13日)

6 則留言:

阿阳 (Yang) 提到...

要警察不爛?就像要求狗不吃大便一樣。。很難。很難。。。。

匿名 提到...

我在大学生时代的时候已经很看不起警察,学生明明不是很有钱,警察们(不是交警)却一直在金宝新城一带巡逻,目的不是为了市民的安全,而是为了找机会向学生讨钱,真是没尊严又下贱!

匿名 提到...

现在看到polis都怕怕。。。

匿名 提到...

有牌流氓

匿名 提到...

老实说,看了报道受害者是很无辜.
但是,我们不能只听片面之词.
小弟我认识受害者.
他是火箭的党员,满活跃的,讲话很兰屎兰样.
相信真相并不是报道所说的.
可怜他呆了三天,兰屎兰样讲话低他的.

鄭欽亮 提到...

看各位大大這麼說,可見警察要重振聲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