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

AES交給警方之後

代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宣佈,政府將成立一家新公司接管自動執法系統(AES)的運作,在此系統下被拍攝後確定的超速和闖紅燈等違規行為罰款,將由原本的300令吉減至最低150令吉。

150令吉的罰款必須在限期內繳付,不然越遲越貴,惟不會超過最高的300令吉,負責執法和發出傳單的工作全權由警方處理,陸路交通局則扮演協助和攔截檢查的角色,過後再通過扣分制度警惕駕駛人士遵守交通規則。

至於以前接到的傳票如何處理,等內閣討論再決定,而原本獲得AES超級大合約肥羊的兩家私人公司,將獲單方面解約的政府賠償。

AES的官民大戰走到這一步,從另一個角度看過來,可以說是官、民和承包商三方的“贏贏贏”三贏結果。

官贏,是因為他們懂得聆聽老百姓的聲音了,這是思維進步,心胸大開的贏;民贏,是因為成功吵到政府必須重新檢討和整頓AES的合理性;承包商失去了合約怎麼算贏?那是因為他們一定會獲得足夠的賠償,不用做也會賺,就算是少賺了也是賺,怎麼不是贏?

再說,承包商拿到了包賺大錢的合約後拿去銀行貸款,可說是要借多少有多少,根本不必掏腰包就可以租大樓買大車開始等拍照片換鈔票,如今在停止營業後一樣有錢賺,簡直是天生的贏家,拿到天掉下來的財富。

不過,進步歸進步,贏歸贏,政府如此大快人心的大順民意,也表明了他們對AES勢在必行的堅持,如今就算老百姓還想反對AES,還得想出更有力的理由才行。

現在執法不再外包,朋黨不再吃大包,設置拍攝的黑區和時速限制會重新檢討和會加裝更明確和更足夠的電眼告示牌,當這一切都做到位之後,說明傳說中有助降低車禍率的AES,將以更文明和更透明的姿態開檔。

接下來,冥頑不靈的魯莽司機就等著接領沒得商討的AES罰單吧。

但是,真的不再有,不能有爭議了嗎?比如說,警方都人手不足了,根本無法應付日益增加的罪案了,最近忙著撲滅黑社會都已經搞到接應不暇,顧此失彼,政府還要他們管理全國1093架電眼和處理預料必有數百萬張的傳票,他們行嗎?

如果警方累到處理AES亂況百出,還得派人與不服傳票准確性的車主在法庭過招,那時警隊還剩下多少人捉賊緝兇和殲匪?這麼多人輪流去看電眼電視,還有多少警員可以派上街到處去巡視?

如今還得聽到和看到警隊有在進行具體的加強專業陣容行動,AES交警方的政策,才更完整,更完整和更有說服力。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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