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

警方害群馬,一隻已太多

警方說,他們知道有一些公務員為了尋找快錢,不惜鋌而走險犯罪,他們白天是一名規規矩矩的上班族,入夜後卻化身為黑幫份子。

他們幾乎是無惡不作,涉及的罪案包括勒索、販毒、打搶、當非法夜店守衛及非法鳩收泊車費等等。

警方舉例,日前發生在一名大馬皇家空軍上等兵身上的鎗擊案,也說明黑幫已滲入政府機構和公僕領域。

白天是白道,天入黑之後便變成黑道,人民公僕在黑白兩道之間穿梭,聽起來好像是一件大事,甚至是國家大事了,但是為什麼許多人包括你我身邊的親朋好友都不會覺得恐慌,也沒有大反應?

想想這應該是刻板印象問題,也是公僕的形象問題。

人們不覺得公務員知法犯法是新鮮大事,最大原因是生活上處理大部份與公務員有接觸的事項時,都已被識途老馬告知,只要懂得管道或由代理人處理,多付一些,申請過程就會順暢一些。

他們要賺取快錢,我們要快速文件,這場人民與官員的交易,向來都是如此深入民間,“循規蹈矩”的成交。

這個部份反貪會曾經很關注,而且都把首要罪名推給付款的一方,說什麼“沒有行賄,就沒有收賄”,從字面上看的確是可以接受的說法,但是你若硬要將它板成“沒有收賄,就不會有行賄”,這種說法好像也沒有錯。

其實警方內部的“黑白道事業”更加蓬勃,因為他們的權力更大,大到幾乎可操弄到犯罪小市民的人生成敗。

雖然常有涉及種種案件的警察被控上庭,並謂之“部份害群之馬”,但是在老百姓心裡,問題警察不是在於“一小撮”的問題,而是一整個警隊的態度和公信力的問題。

說勒索,談販毒,論打搶,在老百姓的腦裡都依稀記得,幾乎每一樣罪案都曾經有警方的一小撮害群之馬涉及,而且涉及各階層。

比如勒索事件最廣,舉凡那些欲付錢買脫罪的毒販,走私者,非法外勞甚至是觸犯交通法令者,都曾是害群馬警員的勒索或敲詐的對象。只要是犯罪者,如果有機會被勒索或敲詐而又付得起的話,他們通常都不會放棄這種逃生的機會。

而涉及毒品、軍火及打搶這些要命的案件,更是問題警員施展特權的機會,他幾乎可操控到涉及者的生死,而生命的代價是昂貴的。

雖然當局可以辯駁問題警員和犯罪公僕大部是因為受到罪犯和行賄者的誘惑才會走錯路,只有一小部份是貪圖快錢才知法犯法,但是納稅人要說,你們是被僱來遏止罪案和為民服務的專業,擁有一隻害之馬,也是太多。

光明日報專欄:潑墨(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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