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在案件上訴期間仍然派人去客家村動工,聽起來是霸道、藐視法庭再加不近人情,但總得有人在後面撐腰,不然是誰給他們這個膽?
居民竭盡所能精疲力盡的捍衛全馬唯一客家村也罷,捍衛先祖遺物也罷,最重要的還是捍衛家園,不然何必耗盡資源和人力死守這片土地?
更何況在一個官商配合,重發展利益輕歷史意義的第三世界非中華國家,想守住客家村,本就注定無力,這一點法庭也不會考慮。
這場官司打下去,是不宜也無須以客家人的吶喊和悲情叫戰,因為重利輕鄉情的對手不是對象。
做個現代的客家人,有智慧的客家人,用最文明的能耐打贏那些外人,就會自然而然留下祖先的客家村。
◆閱光明日報封面“庭令未出/發展商闖客家村動工”新聞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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