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我們的日子要怎樣過得更安全

他,她和他們,過得很不好;他苦,她死,他們全身傷到不清不楚。
他把女兒帶到世上來,女兒卻把他送到扣留所,原因是她說他性侵她。
她把感情、財富和身子都交給了已婚男友,結果卻是先殺死了腹中的孩子,再自己殺自己。
他們說沒有得罪人,沒有錢財糾紛,卻有一群人等在家門拿刀砍他們。
他不是跟佛祖說有沒有做,佛祖有靈自知,他是在佛祖面前告訴世人他不是獸父,求世人理解和感受他的痛苦。
她愛上了不該愛的人,疏遠了最親愛的家人,從4次想死到第5次真的去死,永遠離開了大家,何嘗不是留給家人痛苦?
他們不知何故莫名其妙地被人砍到全身痛楚,如果只是匪徒作惡,也反映和確認大馬的治安依然危機四伏。
一個是家害,一個是自害和另一個是被害,三宗傷心加痛苦的案件,告訴我們的是,從家庭到愛情到生活起居,需要更強更大的愛能量,日子才會過得更加好。

◆閱光明日報封面“情財墮胎三打擊,華婦跳樓死/4匪埋伏家門口,亂刀砍夫妻/父發誓沒姦女兒,佛像前下跪”新聞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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